114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青創事業參展實施計畫
114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青創事業參展實施計畫
主管單位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計畫目標
為協助高雄市青創事業拓銷市場及提升行銷知名度,鼓勵其積極參加展覽,特訂定此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 設立登記於本市
- 設立登記於106年1月6日以後
- 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
- 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 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至少1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
- 已完成參展報名手續
同一代表人或負責人所營之事業,申請補助僅限1次(含以前年度)。
申請時間與方式
-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核予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
- 申請方式:
- 親送至青年局資源整合科(上班日08:30-12:00、13:30-17:30)
- 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前棟)
申請事業應於展覽開始14日前提出申請,公告日當月之申請案件得於展覽開始7日前提出申請。
補助內容
補助金額
- 國內展覽:最高補助3萬元
- 位於亞洲區之國外展覽:最高補助6萬元
- 亞洲以外其他地區之國外展覽:最高補助9萬元
- 展覽主題為智慧城市或淨零碳排相關者,補助金額上限提高1萬元
展覽規模要求
- 國內展覽:參展攤位應至少50個以上
- 國外展覽:參展攤位應至少200個以上
補助項目與限制
- 補助項目包含:
- 參展報名費或場地租金(含策展方之場地布置費)
- 參展工作人員之交通費及住宿費
- 展覽地點位於本市者,僅得申請報名費或場地租金
- 交通費補助規定:
- 每案補助以3人為上限
- 國內展覽限搭乘高鐵、火車、客運交通工具
- 國外展覽限搭乘飛機經濟艙座位
- 住宿費補助規定:
- 每案補助以3人為上限
- 每人每天不得超過1,000元
- 最高補助天數為參展天數加計1天
- 各補助項目以補助經費70%為上限
參展期間
114年至115年1月15日止
諮詢窗口
- 單位:資源整合科
- 電話:07-7995678,分機2375、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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