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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條款

六五一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eRoaming WiFi旅遊網路租借

無線上網分享器租賃服務條款

立條款契約書人:

甲方 六五一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eRoaming WiFi旅遊網路租借
乙方 申請之個人及法人

茲因租賃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條款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條款定義

六五一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提供無線上網分享器及各項通訊設備租賃服務(下稱本服務),採按日計費方案,供個人及法人(下稱申請人)使用本服務,申請人已完全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各項規定後,方於本公司或本公司代理經銷辦理申請本服務。

第二條 國際數據通信公平使用政策及使用規範

1. 本服務電信產品,在一般的網路使用情況下,申請人可在國外正常上網和收發電子郵件。為了維護網路連線品質及公平使用原則,產品使用國家地區大部分均有傳輸流量限制,申請人如因長時間觀看如網路電視、視訊、網路遊戲、下載大流量檔案等,可能造成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依據公平利用政策申請人不得請求退費或損害賠償。
2. 本服務電信產品,在一般的網路使用情況下,申請人可在國外正常上網和收發電子郵件。本公司數據查詢均依國際電信後台系統所提供之數據作為使用依據,若對於使用流量查詢及更多的電信查詢內容,基於商業考量述無法提供,申請人不得就使用不滿意,而提出任何賠償及查詢要求。

第三條 服務提供事項

一、申請與設備預約

1. 申請人依據本條款定義規定申請使用,且經本公司審核申請內容得當,通知申請人已同意其申請時則租賃合約即告成立。
2. 本公司就租借申請訂單是否生效,保有審核與拒絕之權利。
3. 申請人透過本公司官網或相關平台辦理設備預約,未完成付款程序之前,本公司不保證將可為申請人保留所預約設備。
4. 申請人完成付款程序後,本公司將依約訂期限完成設備配送。

二、取消及申請內容變更

1. 在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等領取及配送前,如申請人向本公司表示希望取消租賃合約,則視該租賃合約被取消,取消的方式如下所示:
(1)申請人本人透過本公司客服辦理取消手續。
(2)申請人於出國前二日前,因行程變更欲申請租賃內容變更時,視同取消訂單,請透過本公司客服辦理取消手續後再重新辦理設備預約及付款。
(3)申請人於於出國前二日前辦理取消手續後完成後,本公司將全額退還申請人已支付費用。
(4)出國日當日為合約開始日,即不得取消,本公司亦不退費。
2. 申請人於出國前二日內才通知取消訂單或申請內容變更時,本公司將收取每台設備新台幣200元,做為物流處理費。同時申請人應於收到設備當日,利用本公司還貨方式將設備歸還,逾期歸還將依設備租賃訂價以及逾期天數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3. 申請人欲於出國前二日內取消訂單或申請內容變更,本公司將收取新台幣200元金額,做為物流處理費,其餘金額全額刷退還申請人。若申請人逾期歸還設備,本公司將依設備租賃訂價以及逾期天數向申請人收取逾期歸還費用。
4. 訂單取消或導致逾期歸還,如因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如班機嚴重遲延、遇天災等,申請人應檢附相關證明向本公司說明,經本公司審核許可者,得免計逾期罰金。
5.申請人於出國當日或出國日過後、提前回國通知取消訂單:
(1)如當天忘記領取或取消訂單,請先與公司客服聯繫取消訂單,並酌收一日租金費用。
(2)如當天忘記領取或取消訂單,未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事後才提出申請,將以已開通網路日期酌收租金費用。
三、計費

1. 租賃期按日計費,計費期間從出國當日起計,至回國當日止。
2. 根據合約內容(台數、期間等),申請人於本公司客服辦理設備預約並完成付款後,本公司即協助申請人透過本公司金流系統向申請人收取租金與押金。

四、付款

1. 付款方式:信用卡結算、匯款、超商繳款(所有付款方式均一次付清)。

五、取貨配送及還貨

1. 取貨配送:依申請人指定地點,由本公司配合之黑貓宅急便宅配至指定地點。黑貓宅急便依照申請人之指定時間寄送,若無人收取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有誤,遭到退件,需收取200元物流處理費。 為配合黑貓宅急便配送時程,最遲為出國日前三天。若遇年節或連續假期物流量較大時期,建議申請人提早預約申請,以利安排準時配送至指定地點,或請參閱本公司官網不定期之公告。
2. 親取:申請人可於約定時間內(出國日前一日),至本公司指定門市親取。
高雄門市: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18樓之6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1點至下午7點,國定假日休息)

3. 還貨
(1)可於台北松山機場黑貓宅急便(統一速達)櫃台還貨。
(2)於回國當日或合約指定還貨期限前,至全省7-11或OK便利店還貨。
(3)於回國當日或合約指定還貨期限前,致電黑貓宅急便到府取貨。
(4)於回國當日或合約指定還貨期限前,至本公司指定門市現場還機。
(5)設備逾期歸還,本公司將收取逾期還回費用。

六、損害賠償

申請人還貨並經本公司確認租借設備若遺失或嚴重毀損時,本公司將不退還押金。
本服務之各種賠償金額,以本公司所制定的計費制度為收費基準。

七、其他

1. 申請人應遵照指定之使用方法,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管理本服務電信產品。
2. 申請人遇有通信設備遺失、毀損或遭竊之情事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無論事由為何,於通報之前,租金均仍由申請人支付。
3. 前項情形,除該理由可歸責於本公司,否則申請人應依保險狀況支付本公司表定之費用(含停業損失)。

八、資料利用

申請人同意將提供給本公司的基本資料,基於提供後續服務而予以利用。

九、申請人租借本服務禁止事項

申請人等不得有下列行為:
1. 犯罪行為或可能導致犯罪的行為;
2. 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或可能違反的行為;
3. 將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等進行拆卸、改造、修理、轉讓、出借、轉售、名義變更、抵押權的設定及其他提供擔保等的行為;
4. 將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等的通訊號碼,刊載/標識到公開印刷出版物等的行為;
5. 嚴禁取出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SIM卡的行為;
6. 嚴禁將上網分享器之密碼與SIM卡之PIN碼做變更,如因擅自變更而導致無法上網,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7. 用於超出本公司對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等所指定的方法及普通方法以外的方式使用的行為。

第四條 網路隱私權處理原則

一、本公司尊重個人的隱私權,對於本服務在處理個人身分資料上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制定之保護個人資料的法規、準則以及本隱私權政策。

二、本原則總結本公司收集哪些個人身份資料與如何使用這些資料,並說明其他與您的隱私相關的重要事項。資料收集僅收集您透過同意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身份證字號、信用卡資料等資料。

三、本公司將利用您所提供的資料來回覆您的詢問、提供您所要索取的產品資訊及服務或是追蹤您的訂單。資料用於如下目的:租賃無線上網分享器設備及其附加服務,本公司優惠活動告知電子報、新商品資訊提供、問卷調查的實施及分析。

四、如果您已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個人資料給本公司而欲移除或修正這些資料,請利用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與我們接洽,我們將竭盡所能來滿足您的要求。

五、本公司依據本隱私權處理原則,關於個人情報的保護,公司內部備有完善措施,對於本站的管理人員明確訂立處理個人資料之方針並致力於個人資料之保護。

六、其他重要事項:為了便利客戶使用,本公司會使用cookie技術進行網站管理及記錄您的活動紀錄,以便提供所需服務;cookie為網站伺服器用來與客戶所使用瀏覽器進行溝通之技術,可能在會員使用之電腦中隨機儲存字串,用以辨識區別使用者,若會員關閉cookie,有可能導致無法順利登入網站或無法使用付款服務等狀況。

七、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隱私權處理原則的權利,並將即刻在我們的網頁中反應所有修訂內容。

第五條 適用法律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因故涉訟時,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第六條 附則

本條款契約未約定之事項,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